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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写成的自身可成立的曲调,如果听来很象哪首曲子,或是模糊的似曾相识,也就是没有一定的独特性,通常不会太满意;如果听来与人们通常可接受、乐于接受的曲调旋法习惯相距太远,人们也就不容易接受它,最好的结果也就是敬而远之。如何写出既有独特性、新颖性,又让人们乐于接受、喜欢听、唱、奏的曲调,这就是我们业余曲作者面对的突出难题。, W4 l8 f( B) W4 @
理解曲调的新颖性、独特性,怎么吸收传统,开拓新路,当然是高级话题了,咱谈不了,可是总不能太盲目,所以需关注。对此,除了理论上的学习探讨,通过鉴赏经典音乐作品来获得教益是最好的途径;同时,从作曲爱好者们的作品中,也可发现一些值得吸取的教训,当然也还有值得学习的经验。* p6 X( e% m4 z
最常见的教训之一是不恰当地使用“FA、SI”两个音。曲调中有哪些音是表面的现象,这些音在调式和旋法中的作用和一般用法,爱好者们往往看不太清,于是写作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更多的是为了求点新意、走条捷径,一相情愿地来个巧用“FA、SI”,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些显得怪异、超出人们预感太多,较难让人们乐于接受的曲调。西装中装之外来个中西装,妙时可称妙,不妙时则显得滑稽,曲调旋法上也是这个理。各类五声性、七声性、甚至无调性旋法的融合,东西方音乐风格的融合是绝对可取的,但若曲调在风格上、旋法特点上与地域风格攀不上亲,脱离了音乐的地域根基,不太可能是人们爱听爱唱的好音乐好歌。一个曲子可与很多地域风格攀上亲,那可是绝顶的世界性,不过其独特性新颖性究竟如何,是否能让人们乐于接受还得具体看;这种绝顶世界性的音乐理论上可以存在,但实际上人们更希望看到世界上的音乐文化保持其风格的多样性。所以,写曲调不仅不必惧怕而且应当力求有某种程度的地域个性——虽然地域个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地域风格的音乐总在相互影响和交融着。忽略地域性,单纯考虑我想用上哪些音或者突出哪种音程关系,这并不可取。
, X: v" Y. [& C: c 以上所言十分粗浅,道理也没讲清,只不过是一次次不成功的或略有心得的习作经历告诉我,需要在这方面有一些客观而切合实际的认识,至于理论上的探究,让专家们去讲吧。也许有朋友会想,这人发这番议论,作出来的曲如何啊?那我不敢自道好,写好曲还需要很多方面的条件,比如音乐想象力,音乐实践经历,个人文化涵养等等等等,可以这样说,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及,咱只希望达到自己应该达到的水准。 % N. g5 \: i% k( O1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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