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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职业学校新校艺术中心、培训中心、500人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06-10 编辑:音频招标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校艺术中心、培训中心、500人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82023000123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招标文件 第三章 3.3技术要求内容需要补充,现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3.3技术要求 49.台上机械电气及控制系统、 63.网络硬盘录像存储系统 数量缺失,现更正为:“49.台上机械电气及控制系统 数量:1; 63.网络硬盘录像存储系统 数量:1”

注:以更正后的内容及数量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51018823210200003540[2023]00191]

2、预算金额:3399600.00元;最高限价: 3399600.00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02091200 音频设备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收取方式为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交款方式:以汇票/本票/支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运行6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投标人向采购单位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10日内,向投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中标供应商损失。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职业学校

地址:成都天府新区富民路一段223号

联系方式:028-63029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3号

联系方式:028-81058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28-81058218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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