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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3-31 14: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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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对于古典音乐的定义,有三种说法。第一是泛指从十八世纪初的巴赫韩德尔起,至十八世纪末的克鲁克,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音乐家的创作。第二是指十八世纪下半至十九世纪初形成于维也纳的一种音乐派,即“维也纳古典乐派”,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为其突出的代表。第三是泛指十七,十八,十九世纪中古典,浪漫,民族各乐派大师们的典范作品。这种“古典音乐是指一切具有进步思想,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和完善艺术形式的音乐。不管古典音乐的定义如何,我们都可以发现它们的共同点:古典音乐的起源比流行音乐早。在现在人的眼中,古典音乐是一个“老古董”,有一种古老而神圣的感觉。不懂古典音乐的人会很自觉地敬而远之,就像一个人不懂得古董,就不会轻易地去评论它。原因很简单,就是怕旁人嘲笑。我在做问卷调查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你喜不喜欢古典音乐?”“不喜欢。”“为什么?”“我才不像某些人,明明自己听不懂,还装高雅!”``````我当时在思考,难道这也是古典音乐不被人注意的原因吗?那我为什么不把古典音乐当成一种新事物,撇开旁人的议论,重新去认识它。 3 O) f* ?. U0 I/ r* _) d
再来看看流行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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