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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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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非编辑音频录制及编辑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计划安排,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摄像非编音频录制及编辑设备进行采购,现将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和有关采购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摄像非编辑音频录制及编辑设备
二、项目编号
2016-KJYJ-1023
三、项目概况
(一)摄像机一部(含附件)
(二)非编工作站及系统
1.高清非线性编辑系统。
2.磁盘证列。
3.笔记本电脑。
(三)音频录制及编辑设备
1.双图形处理器。
2.雷电扩展盒。
3.音频接口。
4.双通道话放。
5.监听音箱。
(四)其他及声学装饰(照明灯、工作台、防静电地板等)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书。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注册的全内资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50万(含)以上。
3.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及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必须为产品生产商或具有代理相关产品设备资格的销售商。
6.投标人应具有2名及以上高级职称(音箱师、录音师、视频非编)。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须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采购中心留存)
(一)登记人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和本人在本单位近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劳务合同等复印件。
(二)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
(四)提供2名及以上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近3年内类似项目的业绩复印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少于2份)。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七)投标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资质材料等。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
请拟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务必于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加盖公章的预审材料送达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88号采购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我中心将按照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要求,组织采购人共同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合格后组织实地考察。
七、预审结果的说明
根据采购有关规定,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且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较多时,经采购单位同意,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我中心将与采购单位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预审结果另行通知。
八、开标时间、地点、标书领取方式:考察合格后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88号采购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288号
联系人:何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027-85966800 85965358
电子邮箱:41339082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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