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常有人问:普通话歌曲到底有没有「倒字」的。所谓「倒字」,就是跟音乐旋律配合不好的歌词用字,唱出来根本听不出是甚麼字,甚或会听到另一个字音来,以至词意也给歪曲了。
笔者是粤语人,问到这普通话歌的倒字问题,是有点问道於盲。近年读到薛范先生的专著《歌曲翻译探索与实践》,书中有谈及普通话的倒字问题,我想,正好摘录出来,方便想了解这方面的网友。
汉语中的四声,其本身就已包含著音乐上的旋律因素。必须澄清的是:单独的一个字,无论属於四声中的哪一声,把它配入曲调中七个音级的任何一个音,都无所谓「正字」和「倒字」(笔者按:这点与粤语歌的情况是一致的)。只有若干字连缀成唱词,与前后的单字互相制约并与曲调相配,才会形成「正字」和「倒字」现象。
歌词以怎样的字调组合才能和一定的曲调高音及走向相匹配呢?下面试以双字组合为例(多字组合同理)列出大致的配音规律:
旋律走向 相匹配的双字组声调
上行 阳平→阴平 阳平→去声
上声→平声 上声→去声
去声→阴平
下行 阴平→阳平 阴平→去声
平声→上声 去声→上声 去声→阳平
同声词
同音进行 同声词或其他声调都可,
但在句末宜用平声或去声,不宜用上声。
「正字」是常态,「倒字」是非常态。字调的抑扬顿挫应当和曲调的高低升降紧密相配合,但又不是绝对的。创作歌曲,有时根据内容的要求,表达和创造音乐形象的要求,或者音乐情绪和感情的需要以及适应旋律发展的自然趋势,也可以完全不受字调的束缚。在某些场合,「正字」和「倒字」二者有时是参差地结合在一起的。
根据我实践中的体会,在下述一些情况下,对「正字」的要求较为严格,而在另一些场合,对於「倒字」可以稍稍宽容:
①流行歌曲(通俗歌曲)、说唱风格歌曲、吟诵性的歌曲、歌剧的宣叙调等,这类与口语结合紧密,语调感较强的作品,对「正字」的要求从严;
②歌曲的主题句、高潮句、关键词以及结尾句,从严;
③前后紧挨著的两个音,音程幅度较大,呈上、下行跳进的,则对「正字」的要求从严;
④位於弱拍的语助词、虚字、轻读或单个字可以从宽;
⑤节奏短急紧密、旋律呈平稳进行或级进进行者的;或者节奏舒缓、拖腔抒情的,可以从宽;
⑥单个字,即不是双字词组或四字成语的,也从宽;
⑦歌词中,时有某些词语反覆咏唱,只要其中有一次以上是「正字」,其他「倒字」也就从宽处理,如《卡门》中的《哈巴涅拉舞曲》,其中第二和第五个「爱情」是「正字」,其馀三个均为「倒字」。
⑧分节歌(一段旋律,两段以上的词)中,绝大多数部份应该做到「正字」,个别地方「倒字」则可寛大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