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机时,应按由前到后顺序开机,即由音源备 CD 机、 LD 机、 DVD 机、录音机、录像机→ 音频处理设备压限器、激励器、效果器、分频器、均衡器等,再到音频功率放大器,电视机、投影机、监视器。
关机时,顺序相反,应先关功放。这样操作可以防止开、关机对设备的冲击,防止烧毁功放和扬声器。
【二、使用前的准备 —— 调试】
1 、功放的音量控制电位器一律调到最大位置;调音台上伴奏音乐和话筒分路推子应置于 0dB; 调音台上各分路 GAIN 输入增益均放在已调好的位置;调音台总音量推子先置于最小位置(下端);调音台音质补偿旋钮均放在中间位置(12点)。
2 、试验伴奏通道,也就是说,用 CD 盘或 LD 盘放歌曲音乐,将调音台总音量推子慢慢地推上,推到 -6 dB 附近,此时歌曲和伴奏音乐大致是正常工作时的音量;但要注意音量要适度悦耳,响度过大易使人疲劳和难以忍受。调音员应到厅内不同位置聆听效果,如立体声音像、乐曲音质等。所放的曲目应是自已熟悉的曲子,可反复调整音量(调分路 GAIN 增益)和分路音质补偿,直到音效满意为止。对音乐效果的要求应是有力度、有美感,高音不能刺耳,低音不能混浊,要求歌声清楚,如女声的齿音清晰可闻,但不可过重。分路推子置于 0 dB ,总音量推子置于 0 dB ,调节分路 GAIN 输入增益钮使 VU 表指示 0 dB 左右,此时系统达到额定输出功率。但正常工作时,总音量推子一般调在 -6 dB 或 -10 dB 以下,小于额定输出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