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还是得对歌做个定义,而提到歌的定义,就一定得祭出诗经里的这句话:【动情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不足,故永歌之。】
【歌】在刚开始讨论的时候,其实还不容易将词曲分开,我们可以发现诗经这句话分三个层次,首先是情绪被挑动时的直觉反应,当直觉无法表达所有情绪时,会加入其它加强语气的字眼,到此,都还是词曲同步的阶段,一直到永(咏)歌之,才冷静的把歌词部份经过修饰并呈现,哎哎,这样说又听不懂了,那就来举例!
1.【两只老虎 两只老虎...】这是动情于衷!
2.【跑得快 跑得快...】言之不足,故嗟叹之!
3.【一只没有尾巴 一直没有耳朵 真奇怪 真奇怪...】
前两句我们当然不能说不算歌词,但是到了第三阶段,歌词的学问才算真正出现!而怎样才算是好歌词呢?
在这里要岔开一下话题,有人问我为何这次问题征选的所谓钦点奖题目似乎不够【伟大】充其量只能算是个技术问题,其实没有错,因为感情是无法讨论,甚至无法比较的,就像最佳作词奖不应该把各种语言放一起比一样,不在那种语言的感情里,如何被感动呢?所以讨论,好吧,教学,我们只能就技术层面进行!
两只老虎是一首翻唱歌曲,原文应该是
Are you sleeping, are you sleeping?
Brother John, Brother John?
Morning bells are ringing,
Morning bells are ringing,
Ding Ding Dong, Ding Ding Dong.
一首歌词通常有三个重要的基本形式,口语化、韵文化、规律化,试比较中英版本:
【口语化】:
英文版中Brother John的反复,其实有一点点违背一般口语,以早上妈妈叫起床的经验,或者我们叫人的经验,重复叫两次【Brother John】都显得有点蓄意,相对的国语版本整首词就顺畅口语且合情合理许多。
【韵文化】:
跑得快跟真奇怪,John跟Dong都有押到韵。
【规律化】:
两首词都用很多迭句,迭句从诗经起就是歌词里很重要的手法之一,国语版本用【一只没有尾巴 一直没有耳朵】看来似乎违背规律化,其实反而在短歌里制造出变化性,而两句Morning bells are ringing 则有铃声催促的反复感,算是各有所长。
用这样龟毛细致的方式分析歌词,真是无趣的事情,但是没办法,技术性就是如此,那么,两个版本哪个好呢?以技术层面,都不算最好。
【老师打我】
老师打我 老师打我
我要哭 我要哭
回家告诉爸爸 回家告诉妈妈
打老师 打老师
向人哭诉老师打我,两次反复不但有画面,而且增加事件严重性。比起两次Brother John的牵强,比起两次跑得快的大惊小怪,两次我要哭,简直悲壮而且理直气壮。
两只老虎的规律化最大缺点是一只没有啥一只没有啥,常常搞错,到底是眼睛嘴巴耳朵还是尾巴,哪个前哪个后常常搞乱,但是向父母告状,顺序永远不会搞错,你现在闭起眼睛唱一遍,一首词可以让你看一遍之后一辈子就不会再忘记,那当然是好歌词,至少技术层面是好歌词!看吧,你甚至不觉得他押韵有呆呆的感觉!
一个作曲人,从各种声音中接受到感动,写出乐句,然后再填上歌词,这就是先曲后词,在汉语系统里,古代的诗词歌赋,基本上就是一种填词工作,曲子就是曲牌,同样一首【水调歌头】的曲子,很多人都填了自己的词:
苏东坡唱成:
我欲乘风归去 唯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
到了黄庭坚就变成:
我欲穿花寻露 直入白云深处 浩气展虹蜺...
前者有点酸有点娘,后者有点man有点弓,两词的曲是一样的。
到了邓丽君版本时,那又变成先有苏东坡的词,粱弘志后谱曲。
所以我习惯把先词后曲写成【作词】【谱曲】,先曲后词写成【作曲】【填词】以示区别。当然也有很厉害的人词曲都自己写同时写,不但旋律优美,词意也感人,诚属难能可贵不可多得。此外我们也听过很多人词曲也都是自己来,但是感受不到旋律,更听不懂唱啥....
尽管如此,是好是坏一样都可以叫做歌,一首歌词曲的完成还是有先后,只是...如果都是同一个人写的,当歌完成时就比较无所谓先后了,那是创作人一个人的事情!
所以,如果:
你只是个听众只喜欢听歌,那么先有词还是先有曲这问题问题不大。
你喜欢唱歌希望成为艺人,那么先有词还是先有曲这问题意义不大。
你有兴趣作曲想成为一个作曲人,那么你应该去问问作曲人的看法。
但是,如果:
你有兴趣作词想成为一个作词人,那么这样的问题似乎也不是重点。
我想重点会是,【作词】应该注意什么,【填词】有没有什么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