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谱中,用以表示音的高低及相互关系的基本符号为七个阿拉伯数字,即1、2、3、4、5、6、7,唱作do、re、mi、fa、sol、la、si,称为唱名。
音符: 1 2 3 4 5 6 7
唱名: do re mi fa sol la si
汉字 多 来 米 发 梭 拉 西
对照:
显然,单用以上七个音是无法表现众多的音乐形象的。在实际作品中,还有一些更高或更低的音,如在基本音符上方加记一个"•",表示该音升高一个八度,称为高音;加记两个" :",则表示该音升高两个八度,称为倍高音。在基本音符下方加记一个"•",表示该音降低一个八度,称为低音;加记两个" :",则表示该音降低两个八度,称为倍低音。
在一般歌曲中,无论是在基本音符上方或下方加记两个以上的"•"的音符都是很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