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电话给几家艺术剧院和影院的播放系统操作人员。我的非正式调查已经显示了一个确定的情况和趋势:基本没有电影是采用“7”的音量位置进行播放的,现在“5”才是标准。广告和预告片通常在3.5进行播放,最高音量不超过4。阿姆斯特丹的艺术剧院 Studio K的播放列表显示,他们的电影播放音量在4.2到5之间。
现在的影院播放情况都对混音有很大的影响。Belgian Art House的热门影片《破碎的圈子》(The Broken Circle Breakdown)有两个版本——用于电视的版本的“节目响度”(Program Loudness)为-23 LUFS,用于影院的版本的“节目响度”(Program Loudness)-20 LUFS。我们发现影院版本被压缩得更多,因为他们想达到这样的效果:即使影片播放音量被降低调整到比利时允许播放的最高音量,即5.2时,也能清晰地让对话音量达到预期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