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提到了当时的年轻人已经渐渐对于摇滚英雄们的不耐烦,那些华丽长篇如史诗般的吉他 solo 已经无法使年轻人感到共鸣,处于社会如此动荡不安的情况之下,那些吉他英雄、摇滚神话老头们,嘴里唱的、手里弹的都是那些“狂爱”、“恋人”、“浪荡不羁的男性风范”,英国的年轻人再也受不了这些虚无飘渺、向商业靠拢的无意义歌曲。
争论朋克到底是来自于英国还是来自于美国,我想众说纷纭,也很难有个定调,但可以确定的是,英美两国差不多同时期发展出了朋克乐,而相应的,两个国家各有各的开路先锋者,只能说英国酝酿了许久,终于在70年代末期完完全全的爆发出来,而美国则是承袭了 Glam Rock 的风潮后,逐渐同步的衍生出朋克,且伴随着充满诗意的思维,我在后面会提到。
1999年经典爱情片《新娘百分百(Notting Hill)》的主题曲,你一定会问:“这哪里朋克了?”嗯,人是会老的,人是会变的,我们来听听 Elvis Costello 在朋克时期做的歌吧。
简单的编曲、没有复杂华丽的 solo,不去谈论小情小爱,充满着简单的节奏敲击、爽快地刷扣,扭动的肢体和怪异的动作,在当时不折不扣是对于保守的英国的一种强烈挑衅。而 Elvis Costello 后来走向 New Wave 曲风,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Sex Pistols
那么人们所熟悉的 Sex Pistols 呢?
Sex Pistols 的故事大家应该耳熟能详了,简单来说,就是由 Malcolm McLaren(Vivienne Westwood 年轻时的男友)发掘他们后,一手策划起 Sex Pistols 的一切,包含团员的选任(强迫 Glen Matlock 离团、拉 Sid Vicious 加入),Malcolm McLaren 的经营,造就了 Sex Pistols 成为当今我们认识 Punk 的第一个象征,所有情况下提到朋克时,即使不太懂音乐的人也知道 Sex Pistols,到底为什么呢?
一首属于所有人心中美好的法兰克辛纳屈名曲,就这样栽在 Sid Vicious 手上,一开头刻意唱得荒腔走板、走音走得有够夸张,然而这样荒诞到极点的演唱,在我眼里,简直可以媲美重量级拳手的全力右钩拳,扎扎实实的打在那些摇滚英雄、商业派老头们的脸上,尤其最后开枪打死那些人的桥段,更是直言不讳的呛出:“去死吧!你们这些老屁股们!甚么 Love & Peace 都是 Bullshit !”
Sex Pistols 的行径在当时,可是引起英国举国的震惊和难以置信的愤怒,据说在 Sex Pistols 第一次上英国电视节目接受专访时,他们根本没在怕的在全国转播上狂喷脏话,当晚节目到尾声时,BBC 的电话早就被全国民众打爆了,每个人都在抨击,认为这么荒诞与毫无礼节的一个乐团根本没有资格在世人面前出现;但,也因为这些从来没有人做过的举动,致使 Sex Pistols 的历史地位在朋克界中永远稳占第一。
以往摇滚乐的叛逆、反抗,就只是在舞台上做些夸张的举动、华丽前卫的衣服,仅止于这样,而 Sex Pistols 却在转播节目前挑衅了全国,甚至全世界;也许当年的 Sex Pistols 只是觉得这样很好玩、很酷、很“朋克”,但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却是具有意义深远的举动,他们打破了以往的摇滚神话、敲开了一个出口,使所有英国的年轻人可以宣泄心中的郁闷,尤其是在失业率不断攀升、遍寻不着目标的情况之下,心里狂乱暴力的吶喊终于有了一个出口,也在这个时候,Sex Pistols 正式打开了英国朋克的潘多拉宝盒。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华丽盛大的舞台效果、高超繁复的吉他技巧炫耀、深奥艰涩的歌词意境、听也听不懂专辑概念,渐渐在年轻一代的认同中失去了地位,年轻人开始对这些东西感到极端的厌倦,尤其以美国为中心的摇滚乐,在当时简直就是那一群“老怪物”们的个人炫耀舞台;大概也就在这个时候 Iggy Pop 、The Velvet Underground 等人率先发难,他们以粗制滥造的表现方式,体现了对于摇滚乐的反抗,从那个时候开始, Rock n’ Roll 成了敌人,原本应该是“Against somebody”的摇滚乐突然成了要被“against”的对象。
这场在美国东岸名为“朋克”的运动,并不像是英国那般的充满许多政治面向,比较起来,美国的朋克起源因素较为单纯,但却同样生猛、骚动。我们该怎么去谈论当时美国纽约东村的朋克,实在是一个极为困难的问题,因为当时的这场朋克运动实在是太庞杂、太丰富,我一边听着 Lou Reed 的《Sweet Jane》一边思索着我该如何去描写这段历史,也许我们就从三和弦单挑超长的吉他 Solo 谈起吧!
你有十分钟的 Solo ,我用三个和弦就可以干倒你!
十分钟的 solo 对上只用了三个和弦的歌曲,就像是由“大西庇阿”率领的强大罗马军团对上了“汉尼拔”率领的迦太基军团;就像是令人闻风丧胆的波斯大军对上镇守温泉关的斯巴达 300 壮士;就像是中国的睢水之战,刘邦六十万大军对上项羽的三万精兵;永远都是一个穿戴整齐、精良、光亮盔甲的骄傲战士,对上穿着草鞋拿着木棍的草莽勇汉的概念。
Lou Reed 或是 Iggy Pop ,甚至 Johnny Thunders 、 Richard Hell 等人,从来就没想过要彻底击垮商业音乐,并取而代之,他们要的就只是一种对于现行音乐体制的反抗,反抗一种毫无意义的呻吟和整天“talking about LOVE”,反抗音乐是否该要回归最简单与最贴近生活的一个宣泄。
所谓的“三个和弦”概念为何会成为朋克这么鲜明的概念?原因在于摇滚乐在五、六十年代开始从 Blues 中渐渐蜕变为 Blues Rock ,然后又转向了 Rock n’ Roll ,也因此,在摇滚乐里头塞满了复杂且深奥的蓝调音阶乐理,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要学习这些不只要苦练,更要花费大把的时间从蓝调开始聆听,培养那样的基础之后,还要再加上能编织出花俏、炫目的吉他 solo 技巧,这对于想玩音乐的小伙子来说无疑是一道直耸天际又超级厚的高墙,没有十年以上的钻研和苦练,想都不要想有站上舞台的一天。
Skid Row 、 Poison 、Van Halen 等 Heavy Metal 的出现,又是另一场人们糜烂、奢华、享乐主义至上的时期,也大约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朋克玩不下去了”。人总是这样的,一场反抗之后,我们开创了新的局势,但是当有了新舞台后,我们又认为目标既然已经达到,那就开始做些别的吧!
反抗、反叛?那不是能一直“搞下去”的东西。而听众的耳朵更是锐利的,人们要新的东西,不但要新而且要鲜,当 Disco 这种音乐出来时,绚烂且精致;当 Heavy Metal 出来时,那浓厚的男性浪漫主义直扑所有人,让每个青少年都想留起一头浪荡的长发、穿着皮衣、骑着重型机车,穿梭在酒吧与女人之中。
如果要把这一阵风里的乐队全部列出来,也许这篇文章就打不完了,因此我列出一些代表性的就好:Green Day、Blink182、NOFX、MxPx、The Offspring、NoUse For A Name、Rancid、The Sublime、Lagwagon;当然,其他地方也有,例如 Anti-Flag、The Suicide Machine、Bowling For Soup 等乐队。
这些乐队的出现,文献上或是众人的说法都不太一样,有些人认为是大家厌倦了 Disco 音乐,有些人认为是重金属音乐开始无聊了,因此朋克这股骚动又悄悄地再次回流,由一大票小伙子领军,而这一次,他们玩得更真、更盛大。
Punk Revival 的时空背景
在我认为,这股 Punk Revival 之所以会出现,并不全然是对于 Disco、Metal 的另一场反抗运动,我认为与美国当时的社会或多或少有关。1989 年,老布什总统取代了里根总统,到了 1993 年,老布什又被万众瞩目的克林顿取代,克林顿执政的八年,加上老布什执政的四年,前后十二年的时间,美国几乎是处在世界超级霸权、一枝独秀的世界里;里根先是刚柔并济的说服戈尔巴乔夫将苏联解体,在苏联解体的那一剎那,美国正式成为了世界第一,毫无对手可言,在那样的背景之下,USA 成了美国人心中数一数二骄傲的词汇,美国人喜欢把国旗穿在身上、把 USA 印在商品上,那是一个没有对手、没有敌人、没有阻碍的梦幻时代。
拜资本主义的强势洗脑,玩朋克乐队再也不是一种反动和对抗,相反的它是通往财富的一条快捷方式,这些 Pop Punk 的乐队前仆后继地出现,穿着滑板裤、Vans 鞋,整天唱着“生活好无聊”、“大人都不懂”、“School Suck”这一类词句。不过我们不能怪罪这些孩子没有老一辈的精神,因为当你处在这样的国境里,没有威胁、没有恐惧,有的只是“我们是世界最强的”这一类的想法时,人是会怠惰、懒散、放纵的,就如同这些青少年一样。
率先走红的大多是来自加州的乐队,首屈一指的代表应该就是 Green Day,靠着《Dookie》狂卖八百万张,Green Day 把这股 Punk Revival 带到一个前人无法想象的巅峰,当时哪一个青少年没听过《Longview》、《BasketCase》?若我将这两首歌比喻为当时 Pop Punk 的国歌,我想应该是挺恰当的,当然,还有更多歌曲、更多这种属于年轻人的歌曲。
另外我们更该提到一个乐队,Weezer。不同于 Green Day 等团强力节奏刷扣的 Pop Punk ,Weezer 加入了大量的旋律,让音乐听起来起伏明显,甚至带有一点点的神经质,这样的曲风,后世称为 Emo,取自 emotional 的简称,也就是指涉情绪的渲染力非常强。
Weezer 与 Green Day 同样于 1994 年发行影响世界的专辑,Green Day 发行了《Dookie》,Weezer 则是发行了《Weezer( Blue Album )》,这两个乐队撑起了当时主流朋克的一片天。
▲Weezer
Weezer 是由 Rivers Cuomo 领军,一个天才型的作曲家,个人魅力也非常强,首张专辑里的曲曲几乎都被奉为经典,也被公认了影响后来的 Jimmy Eat World、The All-American Rejects、Dashboard Confessional、The Used 等乐队。Weezer 早期最为经典的歌曲应该是以下这首:明显听得出来,不同于 Green Day 的那种曲风,情绪力较强、时而低回时而高昂、旋律性也更胜一筹,然而在重击的力道上就远不如 Green Day 。
Punk Revival 之后
这些乐队的出现,少了许多政治批判(Green Day 后期反而出现比较多政治、社会的批判),少了对于社会问题的解读,我们会纳闷的问:那这样能算朋克吗?老实说,这个问题我也常常在思考。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他们在音乐的构成上,是继承了朋克的形式和表现方式,然而探讨到精神层面时,就极度缺乏了。
在 Pop Punk 泛滥之后,大约到了九零年代末期吧,又出现了一个流派,叫做“Post-Punk Revival”,用中文来说就是“后朋克复兴”,然而我一直认为这个词是有一点可笑的。为什么要那么执着于“Punk”这个词汇呢?这被称作“Post-Punk Revival”的乐风,大约在 2001-2005 年之间,又开放了一大票的乐队闯进这个花花世界,头号份子,我想应该可以让给 The Strokes。
▲The Strokes
2001 年他们靠着《Is This It》这张专辑,差不多可以说是一夜爆红,原因或许就在于 Pop Punk 泛滥到了一个极致,Post-Punk Revival 这种带点柔美、英式的味道,立刻让所有年轻人为之疯狂,当然,之后的 Franz Ferdinand、The Libertines、Future Islands、Empire Of The Sun,比比皆是,每个人大抵玩得都是差不多的音乐。然后的故事,大家都很清楚了,因为那些时代正式衔接上我们所处的年代了。
大致上来说,朋克的革命鲜血也几乎快要流干了。
那些喧闹后的残余
算一算,我自己听朋克也超过十个年头了,不算长但也不算短;一开始我当然也是从 Green Day、Blink182、Simple Plan、Sum41 等乐队开始的,毕竟人都曾经有过青春岁月的荒唐,但随着年纪增长,脱离了小鬼头的我,欣赏的反而是 The Clash,若要说现在的乐队有哪个很像 The Clash 的,我会说 Anti-Flag。为什么?因为从 Anti-Flag 身上至少我还可以明显的看到 Sex Pistols 当年的暴躁、The Clash 当年的理想,当然还有属于朋克才会有的那种愤怒、反抗的精神。
如今我已经不听 Pop Punk 好久了,也许,偶尔会拿出来回味,但仅止于浅尝,老实说,我吞不太下去;看看那些人做的音乐,哪里像朋克?除了音符与节奏之外,哪里有The Clash 的那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