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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泛指可以用各种方法奏出声音的工具。一般分为民族乐器与西洋乐器。
乐器 目录
乐器
介绍
乐器的发展
发展的说法
乐器分类法 中国八音分类法
印度二分类法、五分类法和四分类法
阿拉伯二分类法
欧洲三分类法
现代乐器分类法
民族乐器
体鸣乐器
膜鸣乐器
气鸣乐器
弦鸣乐器
补充
西洋乐器
弦乐器
木管乐器
铜管乐器
键盘乐器
打击乐器
国外乐器
我国乐器行业发展现状
民族打击乐器
我国民乐发展现状
乐器
介绍
乐器的发展
发展的说法
乐器分类法 中国八音分类法
印度二分类法、五分类法和四分类法
阿拉伯二分类法
欧洲三分类法
现代乐器分类法
民族乐器
体鸣乐器
膜鸣乐器
气鸣乐器
弦鸣乐器
补充
西洋乐器
弦乐器
木管乐器
铜管乐器
键盘乐器
打击乐器
国外乐器
我国乐器行业发展现状
民族打击乐器
我国民乐发展现状
人类制造的任何发声物都可称为乐器,所有乐器都有"特定音色,或发出一种声音,或某一确定音高的若干声音,或至少是提供材料在一定时间内连续发出噪声"(舍夫纳, A.Schaeffner, 1946)。这一定义列出了音色、音高和节奏参数,表明可研究所有"日常的音乐工具"(从敲击的竹子到西方的古钢琴),无论结构简单或复杂、使用方法有何不同,历史、地理、文化起源多么不同。乐器的功能和概念在各种民族文化中,各个时期中都不相同,如各种工具、武器、容器以及其他器皿在节日仪式中皆可用作节奏乐器。这就是"广义乐器",也称非艺术领域的响器,由学术界所界定,在中国的广义乐器如:塔上的悬铃、铎,商贩叫卖时摇的拨浪鼓,打更报时用的柝,狩猎用的牛角号,军阵中用的铜角等,常被称为信号乐器。此外,玩具、餐具、器皿等,如抖空竹、响陀螺、鸽哨、缶、瓯、碟、盆等;"狭义乐器"则通常指用于音乐表演艺术的乐器。
介绍
能够发出乐音,并能进行音乐艺术再创造的器具。人类通过演奏乐器,借以表达、交流思想感情。对乐器的界定,音乐界和乐器学界有不同看法。音乐界认为,用于音乐的发声器具才是乐器;乐器学界则通常将许多非音乐领域中的发声器,如古代战争中的鸣金击鼓、宗教中的祈祷诵经、婚丧中的礼仪信号、商贩招揽的信号器等,也视为乐器,甚至将一些生产劳动用具和日常生活器皿如弓、锯、杵、缶、杯、碟、盅、碗等等,在进行演奏时,都冠以乐字,称其为乐弓、乐锯、乐杯、乐杵等。乐器生产业的主要产品则基本上是音乐界所涉及的乐器,即可以进行音乐艺术再创造的器具,另外还生产少数的马铃、驼铃、油牌子和车船喇叭。乐器的生产不同于一般工业产品的生产。它不仅要求产品有合理的精美外观造型,还必须有良好的声学品质,其中包括音色、音乐和规定的音准高度。因而在材质的选择上非常严格。
乐器的发展
乐器是人类很早就拥有的精神财产,并随着人类的进步而不断丰富。从考古发掘和壁画、崖画中,都可以看到狩猎围捕、信号传递、祭天祷神、战斗助威或庆典舞蹈等都和发音工具或节奏音响紧紧相连。
发展的说法
关于乐器的发展,有3种说法
①德国的乐器学家C.萨克斯从考古角度分析了出土文物的分布,认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噪声器如摇响器、呼啸器等;第二阶段为鼓类、号角类、拨弦类;第三阶段才出现木琴、横笛等乐 古代乐器
器。
②英国学者T.F.R.乌博萨姆认为鼓类在先,进而为笛管类,最后才出现拨奏乐器类。
③奥地利音乐理论家R.瓦拉谢克反对音乐起源于语言的主张,赞成音乐源于节奏和舞蹈说。他认为笛管乐器为最早,进而形成歌唱和鼓类乐器。
乐器分类法
乐器分类法是乐器学中的重要课题,大体分为两种,其一是民族的惯用的分类法,也称传统分类法;其二是以声学物理归纳手段作为分类依据的现代分类法,也称逻辑分类法。
传统分类法主要指世界古代高文化地区在历史上形成的惯用分类法。它包括:中国的八音分类法(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印度的二分类法(弦乐器、气乐器)、五分类法(单皮乐器、双皮乐器、前皮乐器、打击乐器和气乐器)和四分类法(皮乐器、弦乐器、金属打击乐器、气乐器);阿拉伯的二分类法(固体乐器[包括击奏、拨奏、擦奏乐器];空穴乐器[吹奏乐器])以及欧洲的三分类法(管乐器、弦乐器、打击乐器)。这些分类法都有各自的内涵和分类的依据。
现代分类法把世界上所有乐器归纳为五大类:体鸣乐器、膜鸣乐器、气鸣乐器、弦鸣乐器和电鸣乐器。
对于传统分类法和逻辑分类法不能简单地说哪个科学或不科学,它们都一定历史时期、一定地域、一定民族文化和认识论的产物。 中国八音分类法
八音分类周代已有之。《尚书·舜典》:"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学术界认为这是八元论相关的思维方式,如八卦、八方等。这种分类法主要依材质的不同把乐器分为:金、石、丝、竹、匏、土、革、木等八类。其中,金(钟、铙、钲);石(磬);丝(筑、琴、瑟、筝);革(鼓、鼗);木(柷、敔)可以说,上述五类乐器都直接用发声体的物质来作为分类标准,而竹(箫、篪、笛);匏(竽、笙);土(埙、缶)不完全直接用发音体的材质来区别。如竹类乐器基本上都属吹管乐器,后把竹质打击乐器也归入。匏类的发音体是葫芦内管端的簧片,与匏本身无关,但这类乐器都是自由簧气鸣乐器,匏只是个代名词。土类除缶、瓯等用陶土制成的打击乐器外,埙属吹奏乐器。
华夏乐器大多用一个字来命名,除上述乐器外,如镈、铙、瑟、筑、琴、筝、笛、笙、鼗等,而琵琶、扬琴、火不思、筚篥、唢呐等两字以上命名的大多为外来的乐器。现今的常规乐器均建立在种类繁多的古乐器基础之上。 印度二分类法、五分类法和四分类法
印度的分类法种类较丰富,有多种:其一是二分类法:把乐器分为弦乐器和气乐器。其二是与佛教有关五分类法:有关单皮乐器、双皮乐器、前皮乐器、打击乐器、气乐器。其三是四分类法,这种方法又有两种内涵:一种是把乐器分为皮乐器、弦乐器、金属打击乐器、气乐器等四类。另一种是把乐器分为弦乐器、管或气乐器、皮制打击乐器、金属打击乐器等。印度传统分类法曾经影响到现代逻辑乐器分类法形成。 阿拉伯二分类法
阿拉伯的二分类法,把乐器分为固体乐器和空穴乐器两部分,所谓固体乐器包括:击奏、弹奏、擦奏乐器;所谓空穴乐器主要指有共鸣腔的吹奏乐器。 欧洲三分类法
欧洲的传统三分类法把乐器分为:管乐器、弦乐器、打击乐器。三分类法起源于古希腊、古罗马。在希腊,很早就有enchordon, entata(弦)、pneumatempneusta(管)、kroustukon(打击)等用语;在罗马,也有tencile(弦)、inflaile(管)、pulsatile(打击)等用语。德国音乐学家维尔东(Virdung)在《音乐精义》一书中确定了这一分类法,并且以instrumenta chordata(弦)、instrumenta pneumatica(管)、instrumenta pulsatilia(击)为用语。比利时乐器学家马依永(Mahillon, 1841-1924)受印度传统乐器分类法的影响,确立了四分类的用语:autophones(自鸣乐器)、membranophon(膜鸣乐器)、aerophones(气鸣乐器)、chordophones(弦鸣乐器)。 现代乐器分类法
现代乐器分类法也称逻辑分类法,是在印度四分类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14年,由霍恩波斯特尔(V.Hornbostel, 1877-1935)和萨克斯(C.Sachs, 1881-1959)系统提出。后萨克斯增加了英国盖尔平(Galpin, 1940)提出的电鸣乐器类,形成今天乐器的五大类的理论基础。即以乐器的振动方式、策动方式、演奏方式等为分类依据的分类体系。萨克斯则基本采纳了印度分类法,并把autophones改名为Idiophones(体鸣乐器),进而在整体上用十进制作了详细而科学的下属分类。由于电声乐器的出现,英国音乐家盖尔平(Galpin, 1858-1949)在他的著作《欧洲乐器》(1937年)中仍取马依永的用语,并新增了电鸣乐器一类,扩展成了五大类。随后,萨克斯在1940年也增加了electrophones(电鸣乐器)。至此,终于形成了今天所见到的乐器学的基础,分别称为:体鸣乐器、膜鸣乐器、气鸣乐器、弦鸣乐器和电鸣乐器。
法国的舍夫纳(A.Schaeffner, 1932)提出了物态的二分类体系。杜尔农(G.Dournon, 1991)改进了霍-萨分类体系。胡德(M.hood, 1971年)的"符号分类体系"、海德(H.Heyde)的"自然的"和"人为的"分类体系都有独特的方法论。美国的R.T.A.利斯洛夫和J.马特森提出了视角信息量更大的"变量分类法"。
民族乐器
民族乐器分为四类:体鸣乐器、膜鸣乐器、气鸣乐器、还有弦鸣乐器。中国民族乐器,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仅从己出土的文物可证实:远在先秦时期,就有了多种多样的乐器。如新石器时代文化遗
址浙江河姆渡出土的骨哨,河南舞阳县的贾湖骨笛(最早的笛子距今8000年左右),仰韶文化遗址西安半坡村出土的埙,河南安阳殷墟中出土的石磬、木腔蟒皮鼓;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公元前433年入葬)出土的编钟、编磬、悬鼓、建鼓、枹鼓、排箫、笙、箎、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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