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光(台外侧光)
光线从侧面投向舞台表演区的灯位,分别称之为左、右耳光。用以加强人物和景物的立体感,形成前侧面的照明效果,产生较生硬的塑型效果。如果与暗部的光比适当的配合则又可取得丰润,有力的造型作用。
人的视角对侧面的光的变化最灵敏,侧光是人物和景受光面的主光,造型的重要工具;以造型为主,照明为辅,为了达到垂直照明,横向不少于2个灯。两排以上光色相同的耳光同时投射时,位置高的灯通常以投射远光区为主,位置低的灯通常以投射近光区为主。
耳光灯可明装亦可置于耳光室,耳光室应不妨碍观众通行且不遮挡边座观众视线,灯具光轴经台框边沿延伸至表演区的水平投影与舞台中轴线所形成的水平夹角应不大于45°,耳光室不遮挡观众视线,使边座观众能看到台口的侧边框,同时不影响台口扬声器传声。
台口侧光(柱光)
柱光是弥补面光、耳光的不足,选择合适的灯具也可做为近距离的追光使用,另外在建筑台口处隐藏一行效果灯,为台内灯光效果提供更灵活的表现手段。
在舞台台口大幕内两侧,灯具装在“伸缩活动台口”上或装在“立式铁管”、“固定铁架”上,舞台假台口(上片)设有灯光渡桥一道,侧片设有侧光位置(柱光)。
灯具的排列及投射方法与耳光基本相同。
天桥侧光(吊笼光、桥光)
天桥侧光位于舞台两侧一层天桥上装灯,或从一层天桥标高到近舞台地面的整个侧立面装灯,通称“天桥侧光”。简称“桥光”、“内侧光”、“侧光”,有将灯装在吊笼内称“吊笼光”或装在吊梯上称“梯子光”。
天桥侧光的照明任务,基本上与台口侧光的要求相一致,相衔接。布光方式一般有三种:向后投射、向本区投射、向前投射。天桥侧光对人物与立体景物的造型能力较强。当代天桥侧光多采取垂直系统的立式照明,高灯位投远处,低灯位投近处。
侧光的位置与被照对象,从观众位置来看形成90°。这种光位能起到突出物体的表面结构;造成物体、或人物面部效果成明暗各半。这种投射的光能给人以立体形态强烈;以及给人坚毅、有力的感觉。
来自单侧或双侧的造型光,可以强调、突出侧面的轮廓,适合表现浮雕、人像等具有体积感的效果。
单侧可能表现阴阳对比较强的效果。
双侧光可以表现具有个性化特点的夹板光,但需要调整正面辅助光与侧光的光比才能获得比较完善的造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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