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中国的骄傲(6月20日止)欢迎实力曲作者合作
词:林扑华
西昌---中国的骄傲
泸山青翠滴
邛海碧波绿
雄奇幽静就是你的迷人神秘
晨钟暮鼓近
丝路驼铃遥
铃韵钟声就是你的古今传奇
啊,西昌,
不老的诗行
彝人的火把依然闪耀着光芒
啊,西昌,
月亮之城
空明九宵,
嫦娥也梦魂牵萦
鸟飞鱼儿跃
彝妹彩裙飘
鸟语花香就是你的动人诗篇
改革春风吹
激情创奇迹
追星逐月始终是你奋斗的旗帜
啊,西昌,
跳动的乐章
欢乐的歌声响彻千里云霄
啊,西昌,
航天之城
明天更辉煌,
“神舟”与你一起飞翔
广东湛江雷州市雷城上坡新安街新安旺居D幢206房
林扑华
电 话:0759-8823225
13553481032
Email :lzlph@yahoo.com.cn
“中银杯”·唱响西昌歌曲征集
公 告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西昌市建市30周年,丰富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唱响西昌,提升西昌知名度和影响力,由中共西昌市委、市人民政府举办“唱响西昌”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现将征集评选方案公告如下。
一、歌曲主题
本次歌曲征集活动,歌曲内容要围绕中共四川省委“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的要求,反映西昌市各族人民在建设美好家园中的时代风貌,充分展现、讴歌西昌建市30年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着力刻画、表现西昌秀美的山川、多彩的风情和独特的文化。参选歌曲应具有西昌地方特色和民族民间特色,词、曲优美,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为人民群众乐于传唱。参选作品语言、风格、形式不限。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09年2月10日至6月20日为歌曲(词)征集阶段。
2009年6月20日至7月10日为歌曲(词)初步评选阶段。
2009年7月10日至8月10日为歌曲歌碟制作出版阶段。
2009年8月至10月为歌曲演出宣传推介、正式评选阶段。
三、参与方式
所有自愿遵守本方案的个人、组织,均可作为本次活动参加者。活动参加者可以以邮寄、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提交参选作品。
参选作品应提交:
(一)参选的歌曲作品可以选择卡式磁带、CD、CD-R、MD、DAT形式或仅参选歌词;参选歌曲的需提交歌谱一份(曲谱与歌词)。
(二)参加者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授权使用书》。
(三)参加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至:四川省西昌市文体局
电子信箱:scxcwentiju6122307@163.com
邮编:6150000
地址:西昌市风情园路4号。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共将评选出下列奖项:
1.唱响西昌歌曲金奖:1首,奖金2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唱响西昌歌曲银奖:2首,奖金各1.5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唱响西昌歌曲铜奖:3首,奖金各1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唱响西昌歌曲入选奖:奖金各6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5.歌词一经选用,每首奖励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6.入选歌曲今后如在全国范围广为传唱,对唱响西昌,提升西昌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了有力作用的,对创作者另追加奖励并颁发西昌市荣誉市民证书。
五、歌曲评选
组成由音乐专家、从事音乐工作的组织领导者、部分音乐爱
好者组成的 征集歌曲专家评委会,对参 评歌曲进行初评,初评评选出的歌曲作为入选歌曲正式集结出版,并同时在媒体公布,接受群众投票评 选。在群众评选基础上,经专家评委会复评,确定征集歌曲评选结果,评选 结果报歌曲征集评选组委会审定,并在有关媒体公示后,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依据该结果予以奖励。
六、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所有内容须属原创,无论是否已公开发表,均需将参选作品的著作权的使用权包括出版、演出等,全部无偿地转让给歌曲征集组委会。
2.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和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3.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情况,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4.参加者必须就其参选作品签署《参选作品著作权授权使用书》。当某一参加者提交多件参选作品时,该参加者应就每一参选作品及资料分别签署一份《参选作品著作权授权使用书》。当参选作品为集体创作时,参加集体创作的全体参加者应就该参选作品及资料共同签署一份《参选作品著作权授权使用书》。如参加者就其提交的或参与创作的参选作品拒绝签署或不实签署《参选作品著作权授权使用书》,该参选作品将被视作丧失参选资格。
5、参加者除其提交的参选作品及资料获得奖励外,不能就参选作品及资料的创作、相关权利的转让以及征歌组委会对参选作品及资料的使用和利用等事项要求其它任何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七、本次歌曲征集活动特别鸣谢:中国银行凉山分行。
唱响西昌歌曲征集评选组委会
2009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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